国家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总统计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简介
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加挂在中国旅游研究院,主要承担旅游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开展旅游统计的科学研究和国际旅游统计交流合作。
二、岗位及职责
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总统计师1名。按照局党组要求,在中国旅游研究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旅游统计与经济分析中心工作,负责国家旅游统计体系方案设计及其优化,年度及季度统计分析和核算工作以及本部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符合《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坚持和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熟悉旅游统计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国际统计规则,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从事统计管理和研究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统计业务管理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旅游统计方向,对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及重大部署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3.具有统计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学位者优先),统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有5年(含)副高以上职称和统计相关工作经验;在原单位任统计或相关专业正高职称1年以上;任其他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副处级职务6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以后出生),中国国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和劣迹表现者。
(2)受过重大行政纪律处分者。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6.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聘任等阶段。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总统计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交一份文字材料,主要针对国家旅游统计体系方案设计及其优化提出建议(3000字,本人签名)。报名表与文字材料于2016年1月31日前提交中国旅游研究院办公室(以邮戳为准,报名表可先行传真)。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国家旅游局网站及中国旅游研究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每人控制在30分钟内。面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五)研究决定
国家旅游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择优提出聘任人选。
(六)聘任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聘任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中国旅游研究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聘期3年,试用期半年,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聘任期间,档案关系转入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旅游研究院集体户。薪酬、福利待遇按国家及院内有关规定执行。如聘任关系解除,行政、工资关系转出中国旅游研究院,档案关系转出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旅游研究院集体户。
公开招聘由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委(纪委)全程监督。凡档案等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2号楼中国旅游研究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05
传真:(010)85166055
联系电话:(010)85166008
附件见下方
(责任编辑:彭艳娇)
相关附件: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总统计师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