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凝聚和培养电影艺术领域的高端人才,通过充分激发青年学者的创新能力来助推世界一流电影学院的建设,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于2016年1月招收第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收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博士毕业年限不超过2年、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者,均可申请。
3.申请者必须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在站期间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其研究项目内容符合我校学科建设要求,需校博士后专家小组讨论通过。
5.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基本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4项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被国际三大文件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2)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或省级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含三等奖)。
(3)某项研究成果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专利,填补国内空白。
(4)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参加过重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主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1、文学(广播影视)或戏剧影视学(市场研究) 1名
2、计算机应用技术 1名
三、工作期限
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
四、报名日期
2016年1月14日—2016年3月20日
五、面试考核日期
2016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者报名需提供材料
申请做我校博士后的人员,应提前与我校合作导师取得联系,就合作事宜达成意向,然后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填写进站相关信息。面试考核前申请者需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系统填写、打印)
2.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系统填写、打印,其中包括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信,留学博士需提供一份国外导师的推荐信)。
3.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培养单位学位办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申报国家资助类型的博士后人员,应提供配偶、子女情况简介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及配偶工作安排意向。
5.指定三甲医院的体检证明。
6.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清单等)、博士学位论文(全文一份、内容摘要两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等;
7.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设想(填写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8.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政治部或干部处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
9.留学博士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外籍博士还应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中文译件。
10.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若无法及时提交《辞职证明书》,也要签写保证书,保证在全国博管办正式录取完后能够提交正式的《辞职证明书》。
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自备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请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具体填报材料要求以“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中的为准);申报时请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各1份。
七、面试考核办法
我校将首先由招收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然后校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者的全面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评议和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八、博士后待遇
1.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博士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国家统分统招应届博士和留学博士在站期间可享受与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同等标准的医疗待遇;人事关系(含档案)未迁入我校的博士后,其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其人事关系(含档案)隶属单位负责;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与本校教师同样对待。
2. 凡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
九、工作分配
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满,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委培或与原单位有协议的博士后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现役军人须通过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后自主择业。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88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10-82283251
传真:010-82041853
E-mail: bfa_rsc@126.com
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