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上海市金山区面向海内外各高等院校招聘储备人才39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海内外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或历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应于2016年7月底前毕业。
2、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和能力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上海市金山区2016年储备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二、培养目标和薪酬待遇
1、培养目标:区人才储备项目,培养周期为三年,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2、薪酬待遇:签订派遣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储备人才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博士研究生年薪为15.8万起,硕士研究生年薪为13万起(上述标准含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部分)。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有意者请填写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jscbrc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
3、招聘流程:
(1)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2)组织拟录用人员来金考察、综合测评后签订协议
(3)报到上岗
咨询电话:021-57922207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