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原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上海动植物检疫局、上海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而成,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上海口岸的直属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垂直领导。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拥有国内领先、门类齐全的检验检疫仪器设备,是一个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齐全的综合性检验检疫机构,拥有6个技术保障部门: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CQC上海评审中心、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和和机关服务中心。为了切实有效推进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10]60号)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本次拟由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名。
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要承担上海口岸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进出口食品、农畜产品、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接触包装材料等商品的安全、卫生、品质项目检验检疫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食品和动植物产品的国家安全卫生预警监测任务;承担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咨询、开发、服务与指导工作等。拥有质检系统国家猪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麦类和杂草检疫重点实验室、国家球根类种苗与植物病原线虫检疫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现有研究员16人、博士18人。
中心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浓郁的科研氛围和团结拼搏的进取精神,贯彻“一个中心、三个贴近”的工作理念,注重博士后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的培养。我们热忱欢迎有志献身于检验检疫科研工作的国内外优秀博士来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最近三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1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热爱检验检疫事业;
4、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团队工作精神,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6、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研究方向(附件)
三、工作条件及待遇
1、中心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研究、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研究用设备。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与本局中级职称职工工资基本相当,另外根据国家政策给予相应的补贴。中期考核优秀者下月工资起上浮20%、良好者上浮10%。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由本局免费提供宿舍一套(公用事业费自理),具体宿舍面积参照上海市中级职称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或者按照市区租房平均价格水平补贴房屋租赁费。
4、在站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社保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博士后管理
有关进出站及在站管理的要求详见《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网址:www.shciq.gov.cn。
五、招收办法
(一)招收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收流程:申请人与合作导师建立联系,向博管办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初审合格者将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确定人选后上报博管委,博管委核准后,组织候选人进行体检。核准进站的申请人,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行网上申请。由博管办将申请材料上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待批准后发入站介绍信,博士后凭入站介绍信到工作站报到。由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签订《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经批准进站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进站手续,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三)申请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附件1);
2、拟选课题的研究思路(3000字-5000字)
3、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附件2);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毕业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
5、博士论文、公开发表的两篇学术代表作;
6、反映本人品德、学业、业绩、政治面貌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7、身份证复印件;
8、留学人员应持有我驻外使领馆的推荐信。
本站只接收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恕不退还,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705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博士后”),邮编:200135。
联系人:杨柳
电话:021-38620625
传真:021-68546619
E-mail:yangliu@shciq.gov.cn
申请期间,请用电话联系咨询,请勿自行求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