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前身是隶属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华北航天工业学院,1999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学校。学校现有特殊需求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9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1500人;有教师600余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7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76名;建有39个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总值近1.3亿元;拥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藏书88.8万册,数字资源2.3万GB,中外文现刊近千种。学校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政府与央企共建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光栅位移传感器制造与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河北省高校先进制造技术与生产过程自动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航天产业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院士工作站等9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3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联合中科院遥感所、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建“河北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中心”于2014年1月被批准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与德国累根斯堡应用科学大学、英国胡佛汉姆普顿大学美国圣马丁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台湾屏东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近百位教师、留学生互访、交流、学习。长年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周活动,美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共计100余名志愿者来我校参观访问,开展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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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或硕士学位,且本科阶段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第三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5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邮箱报名,邮箱地址:bhhtrsc@163.com。
请将本人填写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或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下载)、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或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下载)、本硕博期间的成绩单、本人的各种获奖证书、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反映学术水平的论文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上述邮箱。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31日(8:30-17:00)。
3.要求:
领取准考证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邮箱提供的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面试时备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试讲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经考核录取的人员,若经与本人档案核实,信息不真实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将予以解聘。
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所有通知事宜均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及交费。学院成立学科专业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反映学术水平的论文等资料的扫描件予以审查,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学识及学术水平进行初筛。于12月31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无需交费。
5.准考证发放:取得测试资格的应聘者,于1月8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9日上午8:30分进行。
2、所有岗位均采用试讲方式,部分专业根据需要可在试讲环节设有相关实践操作。
3、试讲采取分专业(按报考专业)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各专业指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讲时间20-30分钟。试讲时要求考生对本学科前言及对高等教育的认知程度有所表述。
4、试讲结果现场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现场发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人事处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试讲人员需将本人邮箱提供的佐证材料的原件逐一核实。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依据试讲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专家打分数的平均分做为面试成绩。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壹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在最低分基础上确定拟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必须在廊坊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者本人应对体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对体检报告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凡属虚假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提供虚假体检报告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利。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将拟聘人选提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现场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6-2083215/17/0316-2606787(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6-2083414,0316-208365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纪检办公室)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