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详见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年龄要求:正高级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副高级或博士毕业生40周岁及以下,讲师、硕士或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
(四)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请登陆四川外国语大学网站(www.sisu.edu.cn)首页招聘信息进入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报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请务必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请在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工作网下载)并提供科研成果清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位复印件(国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等材料,寄我校人事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邮编:400031,或发Email至rsc@sisu.edu.cn)。
其他非高层次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电子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如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需在应聘时,如实说明以上亲属关系。未作如实说明者,则视为隐瞒本人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聘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6年4月30日止期间的工作日。
2.非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月8日18:00止。
(三)非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费用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四川外国语大学计划财务处缴费(50元/科),再到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不能来现场缴费确认的,请汇款到以下账户:开户名:四川外国语大学,账号:3104060104000024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烈士墓支行。汇款后将汇款凭证通过附件方式发送人事处邮箱,作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凭据。凡未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不具备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凡符合《四川外国语大学引进学科建设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条件的,对应聘教学岗位的高层次人才,通过面试方式实行考核招聘,面试分值100分。
高层次人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应聘人员均须按以下办法参加考试考核。
(一)笔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待报名截止后在学校招聘网上通知。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中文基础和专业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非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中文基础和岗位能力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专任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非专任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四川外国语大学网站(www.sisu.edu.cn)首页招聘信息板块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应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的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报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张老师 65385230
学校纪委:蒋老师 6538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