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和142个科研机构,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究应用中心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有本科专业5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防特色学科15个。
学校建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54亩,建筑面积99.0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近254万册(件)。现有教职工3061人,其中专任教师1785人。院士及双聘院士11人,“千人计划”6人,“长江学者”14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全国教学名师3人,入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400余人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其中本科生18000多人,研究生8000余人,学位留学生77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0余人。
一、招聘学科
1.力学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机械工程 4.仪器科学与技术 5.信息与通信工程 6.控制科学与工程 7.交通运输工程 8.光学工程 9.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软件工程 13.管理科学与工程 14. 数学 15.电气工程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4. 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已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支持方式
学校向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以下待遇:
1.聘期内,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为4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其中省资助1/4。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省资助1/2。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学校为全职来校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5.学校积极推荐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各级人才计划,有关待遇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6年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通讯地址:中国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16
联 系 人:赵海燕
联系电话:025-84892461 传 真:025-84895923
电子邮箱:rencai@nua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