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2、具有临沭县户籍,属于就业转失业登记人员,且为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抚养、夫妻双方失业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人员;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电脑使用能力;
4、年龄在30-40周岁之间(1975年12月10日之后,1985年12月10日之前出生);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方法步骤
聘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招考)》。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10日
上午8:30-11:50 下午:2:00-5:2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27号(困难群体援助)窗口
咨询电话:2131215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失业登记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总成绩100分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按年龄较小者优先。对因体检、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公益性岗位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两个月。
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沭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