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拟招聘计划内临时用工人员,从事监察员(受理审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义乌户籍,身体健康。
3、待遇依照义乌市财政局相关薪资规定执行。
二、报名地点
有意者请到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香山路391号二楼201室)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85435088
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