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部分边远山区行政村缺少乡村医生的现状,根据《福建省关于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暂行规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空白行政村卫生所(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医疗空白村岗位需求情况,拟在公开招聘边远地区乡村医生10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到相关医疗空白村卫生所工作。现将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
3.年满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专业技术条件
应聘人员至少应取得以下其中一项专业资格或证书: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2.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取得国家教委认可的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4.由福建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培训,取得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中专水平证书或补课教育合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
序号乡镇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备注
1外山乡福溪村卫生所1
2草洋村卫生所1
3湖洋镇石厝村卫生所1
4苏坑镇光明村卫生所1
5东坑村卫生所1
6洋坪村卫生所1
7东关镇山城村卫生所1
8金城村卫生所1
9北硿村卫生所1
10仙夹镇德田村卫生所1
四、待遇及有关要求
1.工资待遇:有关人员一经录取,待遇从优,月工资2500元左右,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药品零差率补助需经考核合格后取得。
2.工作要求:每周必须保证5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村卫生所内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承担该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从业资格:有关人员经录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申请村卫生所设置和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由县卫生局核发注明“仅限在边远山区、海岛没有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执业”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永春县公开招聘边远山区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或乡村医生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及有效复印件;
4.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可由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
六、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永春县卫生局网站(网址:http://www.ycboh.cn)
2.组织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在2013年10月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县卫生局409室报名(联系人:刘春福,联系电话:0595-23867896、15375738816),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具体考核及岗前培训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以及持有本地户籍或附近户籍的人员优先录取。鼓励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一村多所或多人的在岗乡村医生申请调剂到边远山区空白医疗村担任乡村医生。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永春县公开招聘边远山区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永春县卫生局
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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