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一队伍三中心”,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冲口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
(三)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及沟通协调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一定行政文秘工作和基层工作经历、持有汽车驾驶牌照等的报考者优先聘用。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全年总收入约4.4万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1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至12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含周六、周日)
2.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三楼综治科,联系电话:81895580。
3.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五、体检
按考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荔湾区冲口街公开招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