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中共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属小学、幼儿园、少年宫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莲教党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莲湖区远东第二小学党支部研究,并报教育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本校中层干部实行公开选拔,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促进学校管理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形成一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职位和人数
教导处主任1名;
教导处副主任1名。
四、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应为:区属小学在编教职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2.具有胜任拟任职位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和奉献精神。
(三)任职资格(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和五年以上教龄。
3. 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要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行政工作经验。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者可以直接到我校报名,报名时填写《学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和推荐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非我校教职工,要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报名者系我校教职工,可不出具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经组织推荐的应一并提交党支部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简历。
(3)初始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5)近三年以来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起来,形成文字资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2月4日
3.报名地点:党支部办公室
4.联系人:张 瀛
联系电话:137 7200 1459 029-84610056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拔条件,由我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者由我校电话通知参加竞争上岗。
(三)选拔任用方式
1.竞争上岗
报名人数多于任用职数时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竞岗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3)由竞岗者进行演讲答辩;
(4)根据演讲答辩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
2.双向选择
报名人数等于任用职数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竞岗者抽签确定述职答辩顺序;
(3)由竞岗者进行述职答辩;
(4)根据述职答辩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学校党支部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报教育局党委,局党委同意后发布考察预告,并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名单,并由我校党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任用的,局党委批复后,由我校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莲湖区远东第二小学党支部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