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社会福利院为隶属于温岭市民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为本市辖区内城镇“三无”对象及遗弃的孤残儿童、弃婴提供供养管理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温岭市户籍,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居住在市区的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民政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院内老人、儿童的病史采集、体检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每日巡房,做好治疗、康复等基础性医疗工作。为老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指导和健康咨询。
三、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年薪6-8万元(不含五险)。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温岭市有关规定,为录取人员缴纳五险。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内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温岭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室(温岭市太平街道康乐路38号)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18791。
温岭市社会福利院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