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补充通知
为了广泛吸引人才,满足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近期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调整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化市市政管理处及绥化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岗位招聘对象由“社会非在职”调整为“不限”;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学历、专业、户籍、岗位等方面有所调整。各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调整后计划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1 |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 |
信贷、归集管理 |
不限 |
2 |
会计审计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
户籍不限 |
|
2 |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 |
县(市)管理部 |
不限 |
14 |
会计审计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
户籍不限 |
统一安排到绥棱、庆安、肇东、兰西、青冈、明水、安达等县(市)工作 |
3 |
绥化市市政管理处 |
行政执法 |
不限 |
8 |
不限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
绥化市户籍 |
男性,统一安排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 |
4 |
绥化市市政管理处 |
工勤岗位 |
不限 |
2 |
不限 |
|
|
绥化市户籍 |
男性,统一安排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 |
5 |
绥化市环境监察支队 |
现场监察员 |
不限 |
6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8至30周岁 |
黑龙江省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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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有关事宜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化市市政管理处及绥化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岗位报名结束时间由2015年11月20日,延长到2015年11月24日(不含周六、周日),上、下午报名受理时间不变。笔试拟定于12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事宜按原公告执行。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