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住建、交通协管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住建、交通协管员10名。其中住建、交通协管员各5名。
二、招聘条件
住建协管员招聘条件:具有柞水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工商管理类、财政类、法律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交通协管员招聘考条件:具有柞水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至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报考住建协管员在县住建局四楼办公室报名,报考交通协管员在县交通局三楼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 正面免冠彩照3张,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方可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三)笔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1月17日在分别在住建局和县交通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范围。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住建局和县交通局对体检合格者的人事档案等资料进行审查,着重对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县住建、交通协管员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陕西省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柞水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联系人:县人社局就业股 张勇 电话 0914-4325832
县住建局城投公司 周显华 电话 0914-4321405
县交通局监察室主任 史高洁 电话 0914-43238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住建、交通局负责解释。
柞水县人社局
柞水县住建局
柞水县交通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