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加强我区综合执法工作力量,经黄果树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6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审查、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65名综合执法协管员。
三、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及复退军人,男性60名,女性5名。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4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或身体残疾。
6、退伍军人、持有水电工专业证书及驾驶证等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犯罪受过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问题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1日
2、报名地点: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管委会一楼)
报考人员需携带退伍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填写《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面向社会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补足为止。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试用期满3个月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期内,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七、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月工资2000元/人,试用期满后转为合同聘用身份,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八、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黄果树综合执法监察大队0851-33596110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