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04
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并落实北京城市雕塑发展规划、开展城市雕塑建设方面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备案、维护管理及雕塑设计、制作加工单位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办公室综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用友财务软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办公室综合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填写“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xiexuejun128@sina.com。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联系人联系,确认文件是否成功接收。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则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三)考试安排
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照4:6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本人签字的《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4、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并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四、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正确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8076225
联 系 人: 解学军
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