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公开招聘翻译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04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简称“翻译中心”)是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3名英语翻译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热爱翻译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8. 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或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同声传译方向研究生优先;
3.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英语二级口译证书或英语二级笔译证书;
4.其他条件: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外语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高端外事活动的交替传译工作和大型国际活动的同传翻译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至2016年1月5日。请报考者于2016年1月5日17:00前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A4纸大小)、本公告附件2.《翻译中心公开招考翻译人员试译题目》作答后,一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bcit2016@126.com。(注: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学校-学院-姓名)试译题目考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人员在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下进入资格复审。我们将以邮件的形式将初审结果进行回馈,请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2016年1月12日09:30—17:30。报名初审通过者请根据邮件通知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纸版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复审合格人员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进入口试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市外办网站(www.bjfao.gov.cn)查询。
2.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登录市外办网站(www.bjfao.gov.cn)查询。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健康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口试和面试后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需在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事项、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联系电话:010-85626983/85-6005、6012
联系人:袁方媛、谭博雅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市政府外办翻译中心2016年英语翻译招聘试译题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