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区消防警力不足问题,经区政府同意,现向全区公开招聘消防巡查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巡查队员,6名。
二、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体态端正;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化工、电力专业。
(三)年龄在21至28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其他要求:消防巡查队员只招男性公民。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网络办公环境。
四、主要工作职责
协助开展消防巡查、宣传培训以及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相关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录用时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消防巡逻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
(二)在工作期间,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请填写附件《临淄区消防巡查队员聘用登记表》,并将个人材料(简历等)送至临淄公安消防大队。
(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等各1份。
(四)到临淄区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确定初定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后的合格人员消防大队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2139425、6094119,联系人:张宗宏。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淄区大队
2015年9月25日
附件:临淄区消防巡查队员聘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