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96个,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利津县户籍或利津生源毕业生,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三)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森林防火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就业困难人员。工会工作者岗位和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 9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2015年利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jrsj.gov.cn下载打印)和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等。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可在体检前提供,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张2寸免冠照片,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到金凤凰大厦一楼西大厅人才招聘窗口(75号)办理。
4、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及考务费40 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分为笔试和面试考察两部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以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员。
笔试时间初步定在9月18日或19日上午,详细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考察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结束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培训后正式上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按《利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利人社发【2015】22号)进行考核管理。工资报酬1800元/月(教师岗位除外),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月工资=1000元+月课时数*20元+绩效工资(月平均200元)。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职务)者,月工资=1600元+月课时数*20元+绩效工资(月平均800-1200元)。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3465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