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协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作风严谨,热爱执法协管工作。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相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协管岗(22名)
岗位职责:协助执法人员负责日常执法等辅助类工作。
具体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年龄为35岁以下(1979年9月10日后出生),男性,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优先选聘。
三、薪酬待遇
月薪酬2400元,月午餐补助24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终奖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加班,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岗位职责,另行计发加班补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相关工作履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照片2张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7号)三楼A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号窗口。
2、测试、笔试及面试:
采取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25%、25%、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总成绩不低于70分。
具体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南高新区官网)。
3、体检及签约: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往工作岗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已在高新区签约的派遣制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531)88871817
附:《报名表》
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