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黄岩区社会福利院面向全市范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全面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沟通协作能力。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法学类、社会学类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台州户籍。
5、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三、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②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两寸彩照两张,到黄岩区民政局办公室(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20楼2002室)报名,咨询电话:0576—84121308。
2、考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确定最高分1人进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岩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其它事项
1、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需咨询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本通告由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范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