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为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加速推进我区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行,大东区公共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数量
1、招聘岗位及要求:
信息分析员:负责全区突发应急工作的受理,服务中心各类诉求和案件的派遣及跟踪、分析工作。男女不限,要求能适应倒班,夜班以男性为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信息采集员:分派至各个街道、社区,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巡查及采集、上报、核实、核查工作。全天工作,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数量:50人,其中男15人,女35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并胜任所报考的工作岗位。
2、沈阳市户口或常住人口,大专(含)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4、中共党员,复员兵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2、考试。考试以面试为主,面试前根据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笔试和面试题将委托第三方拟定,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3、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4、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由大东区人社局和大东区公共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对于体检和政审未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大东区政府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为2年(含试用期2月),2年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工资待遇为每月 18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事项
1、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需持报名登记表两份(表内各项需填写完整,无填写事项的填“无”,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下载邮箱地址:ddqggfwzx@163.com,密码:62830817),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明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相关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开具工作证明。
2、报名时间: 2015 年 9月8日—9日(9:00—11:30,13:00—16:00)
3、报名地点:大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乘237、140路公交车到245医院下车,下车向东行150米左右交通岗右转,300米即到。
4、资格审查:大东区人社局、大东区公共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62830817 联系人:朱婷婷 李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