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要求是 “2011年至2013年毕业生” 的,2013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7月前取得毕业证。
(2)招考计划中“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可登陆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rs.gov.cn)或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zrsj.gov.cn)查询《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版。
(3)“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毕业生。
四、报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学历要求专科的卫生临床类岗位2:1可以开考,学历要求专科的特设较少民族岗位2:1可以开考,其它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聘计划;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报名费。
五、考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和科目
第一类:教育类
(1)中学教师
考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满分15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2)小学教师
考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满分15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第二类:卫生类
(1)临床医务人员(含中医、药剂、检验、放射、影像等)
考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满分15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2)护理人员
考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满分15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第三类:综合类
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上午 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
下午14∶30—17∶00教育、卫生类考《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考《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泸水县六库镇(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打印:于7月11日至7月16日考生登陆云南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蓝色或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 根据我州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的实际,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要求,我州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仍然延用民族加分政策,对主体民族傈僳族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
(2)对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
(3)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4)对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5)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