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沛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根据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速录员,其中男性6名,女性1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等。
2、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3、年龄36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徐州户籍(应届毕业生因升学迁出,可视为本地区户籍,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5、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电脑排版和文字录入、编辑等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县法院东楼立案大厅右侧中法庭(沛县沛公路4号)
4、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在县法院政治处(4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电脑速录和面试两部分。
1、电脑速录考试。听打15分钟,结束后统计其录入字数、准确率。
2、面试。根据电脑速录成绩,按聘任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电脑速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统一公布招录结果,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每位聘用人员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资待遇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执行。根据服务年限、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经年度考核合格,实行薪资正常增长机制。
咨询电话:89652927(县法院政治处)
监督电话:89675907(县纪委)
89675512(县人社局)
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沛县人民法院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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