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合同制公安助理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16名合同制公安助理员。男性公安助理员9名;女性公安助理员1名;公安助理员3名(暂去法院工作);男性公安助理员3名(暂去检察院工作)。
二、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安助理员每月工资标准1200元,并由县财政为其缴纳“三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按月上缴。
三、应聘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品行,无前科劣迹;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身高-100厘米)的15%。
(三)此次公开招聘公安助理员包括退伍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退伍兵优先。具有甘南县户口,要求本人在县内居住。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8月3日——8月10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12日报名(每天:8时30分至11时,14时至16时)。
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3张1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甘南县公安局二楼刑侦会议室
咨询电话:5633970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审查体形是否端正、有无口吃、身高、体重是否超重或轻等,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三)录用方法
1、此次招聘公安助理员以优先录用退伍兵为原则。
符合条件退伍兵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按成绩从高至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岗位数额1:1进行上机测试,电脑打字正确录入30字/分钟以上的,进入体能测试程序。
报名退伍兵不足的岗位,可由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考试方式择优录取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先进行上机测试,电脑打字正确录入40字/分钟以上的,进入体能测试程序。如考试名次并列则并列人员一起进行上机测试和体能测试,上机测试合格再进行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2、招聘公安助理员3名(暂去法院工作),不限性别,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电脑打字正确录入60字/分钟。
3、招聘公安助理员3名(暂去检察院工作),性别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电脑打字正确录入40字/分钟。
4、招聘公安助理员1名,性别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财会专业,电脑打字正确录入40字/分钟。
(四)考试
退伍兵考试内容以初中语文、初中数学为主,满分为100分。
应往届毕业生考试内容以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为主,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五)体检和政审
由公安局、卫生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进行。体检、政审2项中,有1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公安局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公安局与之签定聘用合同。
(七)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招聘工作由监察局全程监督。
组长:吴寒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韩锐峰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成员:孙彦省县财政局局长
苗云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小年县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在人社局下设办公室:
主任:卢勇
成员:薛巍、徐百君、王海龙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南县公安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