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交通运输局下属黄山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协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校毕业学历,专业不限;
4、文字功底较好,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5、男女不限,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8537562)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证件照3张。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3日—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与拟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取消本次招聘考试。
三、考试
(一)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我区区情、交通运输相关法规、写作及文秘等相关基本知识。
(二)面试。原则上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具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基本知识,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由区交通运输局研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胜任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1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月工资标准为1300元,“五险”按法律规定办理,其他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黄山区交通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黄山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