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是由在广州地区依法注册的外贸、外经、工贸、科贸等各类进出口企业和专家、学者组成的社会团体,旨在宣传贯彻国家对外经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政府部门当好参谋助手,为广州外经贸企业服务。业务范围包括开展进出口业务和信息交流、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为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副秘书长、1名出纳、2名办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要求45周岁以下,专科或以上学历,有企业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政府部门任职经验、办公室主任经验或商会秘书长经验者优先考虑),熟悉公司运作,统筹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交际能力强,文笔好,熟悉公文撰写规则。
(二)出纳
财务人员要求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方式,具有网上银行操作经验。熟练使用OFFICE办公应用软件和财务软件,具有企业日常帐务处理经验。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三)办事员
办事员要求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经济、中文、会展或统计专业,文字功底扎实,能够适应文字信息收集、编辑工作,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cft@ccft.org.cn。相关证书等复印件材料另行通知递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81096812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通知进行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人选。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人员通知体检。
三、聘用及人员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与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相关福利津贴。四、其他事项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
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公开招聘报名表.rar
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