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考核的方式补充县城部分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县内、外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本公告规定报考条件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富顺县教育系统的教师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3周年及以上或在县城规划区外学校服务满5周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县外教师报考,须具有二年及以上教龄。
(三)具有报考学科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条件(《富顺县2015年县城部分中学考核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 月 3-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富顺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164号)。
(三)报名手续及程序: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申请、本人现任职学校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富顺县2015年县城部分中学考核聘用教师报名表》一份。报名时每人限选一所学校中的某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无效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考试通知书》。
(五)缴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名时交纳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5年 8月7日(下午2:30——5:30)在富顺县教育局领取。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在报考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由富顺县人社局、富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学科紧缺情况,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开考,其考生考试折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的合格线。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及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2015年8月1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富顺县人社局、教育局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2015年8月12日(下午3:00——5:30)在富顺县教育局领取。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该学科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8月13日、地点:见《面试通知》。
五、考核
按照考试成绩分学校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富顺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富顺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县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经考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县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八、聘用及合同签订
本次考核聘用的教师根据招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竞聘到相应等级岗位,并完善相关聘用合同。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各用人学校对考核聘用教师工作必须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反映,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二)参考教师要诚实可信,严禁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考试招聘。
(三)各用人学校要严把进人关、严格考核、择优选聘、做到宁缺勿滥。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富顺富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学校。
咨询电话:富顺富顺县人社局 0813-7205009
富顺富顺县教育局 0813-7214380
富顺一中 0813-7211203
富顺二中 0813-7100153
城关中学 0813-7100414
职业技术学校 0813-7194518
监督电话:富顺县监察局 0813-72047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