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证人员素质及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科委下的科研公益院所同时又是卫生局批准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主要开展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研究、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以及相应的医疗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我单位实际需求,拟在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包括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卫生检验各1名。(具体条件及岗位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有近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卫生单位人员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所需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7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bhlwsrsk@163.com
报名时间:2015年8月8日——2015年8月14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不能开考。我单位在2015年8月15日-16日发布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审核应考者。
六、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由我单位领导、人事科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对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进行考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笔试时间拟定为2015年8月17日—19日。
(一)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我单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比例达不到1:3,应减少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确定后,我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内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由我单位通知本人,并持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等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8月20日-21日。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3,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若面试人选不足1:3,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我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应聘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备案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及时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名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2号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3397158
附件一: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应聘人员报名表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