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晋人社厅发〔2013〕26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及《阳曲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阳人发【2007】9号)的有关规定,拟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要求及名额详见《2013年阳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范围
截止2013年6月底前具有太原市户籍或为太原市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7、太原市户籍或太原籍生源认定办法为:
(1)截止2013年7月1日为太原市常住户口的为太原市户籍;
(2)太原市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论哪个年度毕业,目前户籍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太原市户籍对待。
8、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
9、在职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聘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电子邮箱:yqxsyryzk@163.com(密码5521936)或点击附件2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详见邮箱内填表说明。
2、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2)毕业证(应届生带注明专业的毕业证明)、具体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2张。
3、报名地点:阳曲县农业银行四楼会议室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7月26日工作时间
5、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5日-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6、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城市低保人员报考者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7、县电视台专业技术2(播音员)岗位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的以及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岗位不受规定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4:1及以上方可开考,当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时,由公开招考领导组研究后开考比例调整为3:1,否则将调整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调整或核减的情况在报名结束后公告。
1、笔试
笔试日期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县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数不达该比例时,由公开招考领导组研究决定。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2.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验证)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
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1、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至少五年)。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按晋价费字﹝2002﹞71号文件执行。
2、聘用人员享受所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1-5524689、13509731528
监督电话:阳曲县监察局0351-55219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有关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拟聘用人员信息等环节相关事宜均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招考工作纪律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招聘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阳曲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阳人发【2007】9号)第八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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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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