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系中央直属单位。地处福州火车站西园村。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测试,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地质测绘和工程测量等工作,属野外地质艰苦行业。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专业 |
学历 |
岗位 |
拟聘人数 |
备注 |
1 |
水文与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与工程、 环境地质工程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野外技术员 |
2 |
项目工地基本在野外,条件艰苦。 |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网(http://fjhgdky.com/)、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综合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按笔试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均按加权平均法计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火车站西凤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13
电话:0591—87900052
邮箱:renshike6104@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具体组织实施,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福建地质勘查院监督电话:0591-87903465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
2015年7月27日
附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