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天门市财政局拟面向全国211、985重点高校引进4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局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全国211、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4.本科学历为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必须为脱产全日制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5.同意在天门市财政局服务年限5年以上。
6.服从工作安排。
二、优惠政策
1. 5年服务期内,硕士安家费5万元,可安排公租房,学位津贴1000元/月;博士安家费10万元,学位津贴2000元/月,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2.对考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湖北省选调生、省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
3.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对引进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跟踪考察培养。
三、引进程序
1.报名登记。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报名登记,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和考评小组进行面试考核,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考评小组、用人单位采取查阅学籍档案、走访院系领导、辅导员等形式,对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4.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查。签约学生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由市委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办理手续。对拟聘用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引进单位、人数及联系人
市财政监督局1名 专业:经济、法律、财会、语言文学、计算机类;
市非税局1名 专业:经济、金融、财会、审计、计算机类;
市会计局2名 专业:财会、计算机、新闻类。
天门市财政局联系人:张鸣 0728-8211805
五、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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