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科技馆(东海县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是县科协下属单位。作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为更好地发挥东海科技馆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的科教功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4.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
5.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科技馆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东海科技馆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各岗位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在东海县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
4.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聘用的人数,C01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C02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具体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每月不低于18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否则,解除用工关系,自主择业。
五、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8-87027369
六、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077、87027269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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