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要求,经请示同意,中共桂阳县鹿峰街道工作委员会、桂阳县鹿峰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11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2名。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桂阳县鹿峰街道南塔社区、东塔社区、十字街社区、蔡伦井社区、百花社区等5个社区辖区城镇户籍1年以上(2013年10月8日以前取得5个社区辖区城镇户籍);
2.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8日至199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4年10月8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 8日至10月10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鹿峰街道办事处报名。报名时交纳考务费200元/人,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三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录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招考职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之比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后,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相关招聘职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量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20日到报名处(鹿峰街道办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通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书面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提名为鹿峰街道各社区工作人员初步候选人,经依法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后,其待遇按现行鹿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五、招考咨询电话
0735—4411655
中共桂阳县鹿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桂阳县鹿峰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