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5年度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5年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岗位和计划具体见《2015年度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人员。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度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人才引进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x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8月4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郎溪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地址:郎溪县建平镇新建街80号,联系电话:0563-7026693)。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 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还需提供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5年郎溪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均为外聘考官。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3-7026693
监督电话: 0563-70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