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周口市儿童医院、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力资源结构,建立医院可持续发展机制,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周口市儿童医院、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人员编制现状和岗位余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周口市儿童医院、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是两所新建的医院,为了引进高素质实用性人才,选拔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充实业务骨干力量,结合周口市儿童医院、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空编空岗情况,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共180名,其中周口市儿童医院150名(在职人员128名、应往届毕业生22名)、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30名(在职人员18名、应往届毕业生12名),进行公开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具体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见附件);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中详细注明。
(二)岗位条件
1.医疗专业:
(1)在职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主治医师年龄在45岁以下,医师(士)年龄在35岁以下,主治医师任职5年以上、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50岁;
(2)应往届毕业生:儿科、妇产科、妇幼保健、营养学、遗传学、康复、中医学精神治疗等相关专业具备本科学历(普通全日制);耳鼻喉、眼科专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年龄在30岁以下。
2.护理专业:
(1)在职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主管护师年龄在40岁以下,护师年龄在35岁以下,护士年龄在30岁以下;
(2)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年龄在30岁以下。
3.医技、药学专业:
(1)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资格(检验、药学专业除外)、初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2)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年龄在30岁以下。
4.感染专业:在职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资格、医(护)师及以上职称,40岁以下。
5.其他专业:
(1)在职人员:汉语言、新闻或法律学、人力资源专业具备本科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计算机专业、信息工程专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会计学专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2)应往届毕业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年龄在30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信息发布
2013年9月12日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zk.lss.gov.cn)、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上发布招聘简章,同时在《周口日报》、《周口晚报》上发布招聘公告。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做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3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周口市儿童医院暨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二)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四)拟招聘中级职称及以上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他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比例达不到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9月29日18:00前到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川汇区八一路南段)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五)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9月28日17:00期间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于9月27日17:00前提交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川汇区汉阳路与七一路交叉口)。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八)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周口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9月27日17:00前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川汇区汉阳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九)取得副高级职称以上、中级职称资格3年以上(含3年)及硕士研究生以上(普通全日制)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也可以选择不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事先申请并获准(获准后不得更改),笔试成绩为同专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申请免笔试的考生请在9月27日17:00前将免笔试审批表交到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川汇区汉阳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否则不得免笔试。
(十)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1.报考医学、护理、医技、麻醉、药学、康复、感染管理等专业的考生考西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报考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康复、中医学精神治疗等专业的考生考中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计算机、会计、文秘、人力资源等专业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初级职称(十三级---十一级)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高、中级职称(十级及以上)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川汇区汉阳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医患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和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其他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zk.lss.gov.cn)、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周口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周口市人社局0394-8273863
周口市卫生局0394-822442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94-8352626
监督电话:0394-8268126
3、周口市儿童医院、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免试审批表.rar
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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