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治医学院是山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为全额事业单位,位于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学院创建于1946年,现有医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具有融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校学生达万余人。学院在编在册教职工902人,教师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00余人,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学院成立69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3万名合格毕业生。
为逐步优化学院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补充教师、教辅岗位人员,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2015年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人数为44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人,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有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所学专业及其他所需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8:30——2015年7月7日下午6:3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长治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主页,进入“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355-3151485(人事处)
联 系 人: 王老师 李老师
地 点:长治医学院人事处(科技大楼1004)
3.报名成功后,须将以下相关证件及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czyxy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具体材料(须按以下编号排序)如下: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未毕业的应届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原件(内容包括所学专业、学习起止时间等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一致);
(3)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
(5)个人简历材料1份(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表(未毕业者由就读院校的党总支(支部)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已毕业且有工作单位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已毕业无工作单位者由所在地村委或居委出具)。(附件3:《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实表现考察表》由学院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报名时提供);
(7)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9)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聘者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10)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应聘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的邮件主题格式、材料顺序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牵头,由学院教务处、相关教学系、部负责人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应聘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要求,对不达1:3人员比例要求的岗位,须报请省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计划招聘数为1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数为2名以上的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7月14日在长治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主页上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于2015年7月16日——17日携带报名时邮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由学院人事处打印)的备注栏内进行承诺签名,对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五、考试
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知识部分占70%。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达1:3比例,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经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可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由相关专业评委进行面试考核。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时间约1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论文为主,试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提出3-5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回答其中2-3个问题,每题回答完毕后可由本专业评委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试讲者评分的科学性。
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面试除试讲、答辩外,还必须参加本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不达 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注: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院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另行考核考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省人社厅审批。
(3)信息关注: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在我院人事处网页和学院公告栏内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长治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主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结束成绩揭晓后,即在学院网页上公示笔试、面试的成绩,并公示总成绩排名。学校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毕业生到校工作,按照学校2015年招聘录用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依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对不达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其考试总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而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为确保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应聘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考试、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内公示,并同时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在招聘考试每一个环节坚决杜绝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玩忽职守、泄露试题、违反操作程序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伪造或涂改证件、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等,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51426(纪检监察办)
附件:
2.《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rar
人 事 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