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 10月16日9时— 10月19日17时。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总成绩。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具体办法:考生须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原户籍证明)或户籍证明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事业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首次资格复审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仙居县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招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七、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3年9月1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9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4.招考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7789933
9.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2013年仙居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rar
咨询电话:0576-87789933 查询网址:仙居人才网(www.zjxjrc.com)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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