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更有效地推进城区土地储备各项业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土地储备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负责,能吃苦耐劳;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自治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岗位
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1名。
三、聘用年限
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表现好,可以连聘。具体按青秀区有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7月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12楼1222室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办另行通知笔试。
4.免费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339。招聘具体事宜也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首页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文写作、基本法律法规及土地储备的相关政策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五)体检
按照考核后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南宁市青秀区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期间待遇
(一)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1.工资:2350元/月
其中:
(1)基本工资1645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705元/月;
2.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3.节假日加班、出勤误餐补贴另计。
(二)休假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种假期,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