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工业文化领域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承担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和文化创意等行业管理的支撑保障,工业文化遗产评估、认定、保护、开发再利用以及开展工业创新、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等工作。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级管理岗位(副处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政策规划部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协助主任负责工业文化相关政策、标准、规划制定;研究工业化进程中工业文化相关领域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标准等重大问题;研究工业文化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提供战略规划、市场调查、园区建设、行业数据统计分析等综合信息服务;具体组织工业史编撰任务。
(二)工艺美术部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协助主任负责部门的组织协调;协助制定和完善部门各项工作程序和部门工作制度;协助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督导实施;负责落实月工作计划制度,督查督办部门各项工作;按照部门主任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业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所长1名
主要职责:协助所长负责工业文化遗产项目的评估和认定的市场开拓工作;负责推动工业文化博物馆建设和工业文化旅游发展的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调查、发掘、整理和研究的实施工作;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再利用实施工作;组织《工业文化遗产研究》的撰写和约稿工作;负责工业文化遗产各项咨询业务的市场推广;负责部门业务宣传及工会活动。
(四)文化创意部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协助主任负责部门业务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文化创意产业职业培训与教育的市场推广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市场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本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选拔任用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年龄在40 周岁(含40 周岁)以下。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现担任副处级(六级管理岗位)职务,或者担任正科级(七级管理岗位)职务3年(含3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如参加报考,应当具备与上述要求相当的资格。
(四)北京市户口。
(五)身心健康。
(六)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开发能力,具体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附件1),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计算年龄、级别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 2015 年6 月30 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和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6月23日8:00—7月15日16:00期间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http://www.gxbzhp.org.cn)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后,如出现竞聘人数少于3名的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志愿调整。经过志愿调整,竞聘人数仍少于3名的岗位,不再列入此次公开招聘的范围,竞聘该岗位的人选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题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笔试时间150分钟。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面试人选,如第5名分数并列则顺延。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民主测评和考察。每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1名拟聘人选。
(六)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医院,体检报告将一并作为讨论决定的依据。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公示和任职试用。
(八)公示任职。在本中心及应聘者所在单位范围内,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组织试用期考察,考察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责令辞职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10-68206018
监督电话:010-6820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