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年06月18日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2名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全日制)、专业、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6.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填写电子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主要资格证书的扫描文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综合部李东;
座机:84437907;
手机:13520279322;
邮箱:lidong@bjeit.gov.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经聘用单位资格初审后准予参加笔试。请在发送报名材料邮件后,务必通过电话方式与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则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3.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笔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将与笔试同时进行,聘用单位将对考生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公共基本能力测试(40分)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60分)两部分,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bjeit.gov.cn)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环节结束后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考试测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体检和公示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考核合格者,将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通知要求日期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过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
1. 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安全技术测试人员岗位及要求
2.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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