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纪委监察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全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选调工作人员从事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选调(含兵团管理公务员单位)。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共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人(详见2015年阜康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较好的汉语文字写作能力和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者。
3、年龄在30(含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以法学、金融学、税务与审计、犯罪心理学、经济犯罪侦查为主,或者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者。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者,或者受到地州级以上表彰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资料传真报名、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附有关资料传真至0994-3222435或特快专递邮寄至:阜康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邮政编码:831500。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政审表(可在昌吉州人事人才网、阜康政府网、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并注明电话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获奖(荣誉)证书、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从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中,根据《阜康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及《职位表》中岗位要求,通过初步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特长与岗位的匹配性,从报名人员中筛选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表现审查。
(三)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阜康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试卷一律用汉语命题、汉语答卷。笔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以行政能力测验、综合写作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为主。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四)面试
在笔试当日(根据情况可适当做调整)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汉语答题。面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岗位总成绩排名前2位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书面申请,在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承担。
(六)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均进入考察环节。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前往体检合格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确定选调工作人员
考察结束后,根据进入考察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经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阜康市委同意后,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调动均不考虑配偶、子女的调动、户口迁移问题。
六、联系方式:
地址:阜康市纪委监察局(博峰街100号)
邮编:831500
联系电话:0994—3228234 3222435 15026161118
传 真:0994—3222435
联系人: 马金娟 乌郎才次克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中需要公告或公布的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昌吉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cjrc.com.cn/)
阜康政府网(http://www.fk.gov.cn/)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fk.gov.cn/)
监督电话:阜康市委组织部0994—3230519
阜康市纪委监察局0994—3222237
咨询电话:阜康市纪委干部管理室0994—322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