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位于美丽神奇、举世闻名的云南香格里拉县,由云南省迪庆州卫生局直属管理,是迪庆州唯一的集医疗、教学、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医院,医院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充满朝气、富有活力,是一所发展潜力较大的由政府举办的地州级公益性综合医院。医院共有编制床位500张,现有人员编制313人,在职在编职工28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5人,占医院员工总人数的90.1%,拥有高职57人、中级技术职称90人。医院总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为24726平方米。
医院下设11个职能科室,26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拥有16排螺旋CT、1.5T核磁共振、DR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麻醉机、电子纤维胃镜、百胜魅力70B超等一些医疗检查设备。可开展四肢骨内固定术、腹腔镜胆囊、胆管手术、子宫次全切术、开颅引流术、上腹部手术等,业务近几年得到不断拓展。
近几年,医院全体职工负重自强、锐意进取、勇于开拓,经过不懈努力,医院各项工作取得稳步发展,管理质量不断提高,赢得了各级领导的积极肯定、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患者及家属的充分信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2014年我院门诊人次233,063人,住院人次10452人,手术人次3182人。
为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迪庆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迪人〔2006〕22号的规定,经迪庆州编委、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同意,拟计划2015年我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护理二个专业共13名专业技术人员。
热忱欢迎有志从事医疗工作的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外毕业生前来积极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不含迪庆州内的在编医师)的中国国籍公民。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医疗事业,身心健康;
2、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人员(相对应时间为:1997年6月——1980年6月)。
4、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医师证或研究生学历的优先考虑。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2至2015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岗位的其他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拨打报名监督及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本人毕业证原件,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2015年毕业的未获得相关毕业证件的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有效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经过各项考核合格的,在正式下文前必须提供相关毕业证件原件,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到迪庆州人民医院人事科(州医院门诊四楼)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者被用人单位拒绝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
4、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2015年7月 1日-3日9:00至17:00州医院人事科。
5、报名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报名初审、笔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
1、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1:2的进行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按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5年7月22日至23日到州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准时领取,过时视为弃权。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限迪庆户籍考生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5、面试: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1:2及以上比例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在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不加照顾分高的进入面试。)
6、面试内容:该岗位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7、面试地点:迪庆州人民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招聘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两次为限(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一榜;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二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三榜。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人事政策办理招聘手续并办理人事代理。
六、聘用后的待遇及要求
1、医院与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存在医疗业务操作、处理能力弱,医德医风差等问题,医院报请州卫生局、人社部门备案后作辞退处理;
2、试用期满,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现行政策享受我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并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工龄;
3、医院签订试用期合同,该人员享受医院相关待遇。
七、聘用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人社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无理取闹、妨碍扰乱招聘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gov.cn)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4、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
报名监督电话:0887-8226003
报名咨询电话:13988768008(孙永新副院长)
13988795107(人事科和主任)
0887-8222022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