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环境监测站是迪庆州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迪庆州境内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验收监测、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监测及应急监测等,为全州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进一步优化迪庆州环境监测站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满足迪庆州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党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职位及名额
拟公开向云南省范围内招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5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主要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环境监测事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环境类、化学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者优先考虑;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
1、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服从安排;
3、能够承担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烟(粉)尘、噪声及固体废物的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1)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应聘简历等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表);
(2)网上报名者上述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qhjjcz@126.com;
(3)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县阳塘路27号二楼环境监测站办公室
联系人:和建萍电话:0887-8222878
(4)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由本站具体负责。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六、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管理制度
1、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聘用人员与迪庆州环境监测站法人签订试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正式聘用后,按聘用期3年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按照城建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资格划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四类,分别享受2000元/月、2300元/月、2800元/月和3800元/月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50元/年累计递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各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由办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不享受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按照本单位管理制度参加年终量化考核评比。
5、聘用人员管理按照《迪庆州环境保护局规章制度》、《迪庆州环境监测站管理制度》、迪庆州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迪庆州环境监测站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迪庆州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迪庆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