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O15]6号)、《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精神,经研究,鄄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职公务员服务期限未满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正式聘用未满三年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服役期满退伍,在校大学生入伍的,退伍后复学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鄄城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鄄城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经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条件要求见附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分掌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在职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2、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名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应聘法院、检察院司法协警岗位、定向岗位的考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鄄城县人社局现场确认报名。其中,应聘法院、检察院司法协警岗位考生携带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以上人员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取消其应聘资格。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6月21日17:00前及时与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30-235060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6月30日-7月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5年6月18日-19日(8:30-11:30,14:30-17:30)到鄄城县人社局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基本要求)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等)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