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交易所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交易所拟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2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见下表:
南海区房产交易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考岗位 |
岗位介绍 |
招考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合同登记员 |
从事商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
2 |
35周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从事商品房合同登记管理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说明: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2.学历学位须国家承认;3.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五楼建设综合室(503)。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86287720。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相关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对象根据入围考生的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入围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交易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