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江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协管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条件
(一)中文、文秘、计算机、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江州区籍高校毕业生;
(二)已在崇左市江州区就业服务中心办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崇左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六)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七)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安、检察院、法院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八)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九)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二、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通过电子邮箱发至:sbj7827058@163.com,或者携带个人工作简历、学历证书、个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二寸相片一张等相关材料,到崇左市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办公室(二楼)报名。
联系电话:0771-7827058 王媛媛、农欣。
(二)资格预审。崇左市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三)面试。由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体检合格者,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六)工作地点:江州区新农保经办点及各乡(镇)新农保经办点。
三、 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每人每月再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月工资总额暂为2000元(含社会保险费单位及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本简章由崇左市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解释。
崇左市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