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淀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区房管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共招聘3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及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毕业生。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全部课程须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3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在职人员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确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9:00—14: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A416会议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
(1)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2)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报考社会人员岗位还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的,需提供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招聘主管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
招聘主管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2013年海淀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
2、《2013年海淀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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