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北京法院系统11个事业单位,实招30个职位,书记员职位28个,财务职位1个,新闻宣传职位1个(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需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具有5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并持有北京市速录协会颁发的高级速录师等级证书(若北京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报考,应持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一级书记员等级证书。在所报考法院的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年终考核累计两次以上排名在前30%);
2、报考新闻宣传岗位的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热爱法院文化,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有较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文化活动组织管理或文艺节目的创作、编排、摄制;并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国家级摄影师资格(高级以上)证书。
3、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需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于2013年8月15日08:00--8月21日17:00登录“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00.17.7)”,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法院(职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3年8月22日09:00--8月28日17:00到所报考法院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2、学历证、工作证;
3、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4、速录师等级证书、书记员等级证书等;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摄影师资格证书。
四、笔试、面试安排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考单位组织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1、书记员职位招考笔试分为专业知识、庭审记录和速录技能三个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50分,成绩90分以上(含),方可参加后续庭审记录和速录技能考试。速录技能考试通过(看打、听打准确率均在95%以上(含)),庭审记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方可参加面试。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的50%,庭审记录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专业知识成绩*2/3*50%+庭审记录成绩*2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
2、新闻宣传岗位招考笔试分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方可参加后续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方可参加面试。各部分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
专业知识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
3、财务岗位招考笔试为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方可参加面试。各部分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
专业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最终拟录取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进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00.17.7)”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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